1992年7月,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其工商税收由吴江市税务局松陵税务所负责征收。1994年,国家进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分设,成立吴江市国家税务局、吴江市地方税务局,由松陵国税所、松陵地税所负责吴江经济开发区内的纳税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的征收及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2002年12月,吴江经济开发区行政体制调整,建立独立核算的分税制和财政结算体系,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开发区内的建筑业营业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收。2008年,吴江经济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办公室成立,负责个体税的征收。
一、管理机构
(一) 吴江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1992年7月,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其工商税收由吴江市税务局松陵税务所负责征收。1994年,吴江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由松陵国税所负责吴江经济开发区内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出口产品退税的征收和管理。1997年,松陵国税所变更为直属分局。是年, 吴江市国税局外税分局成立,专司涉外税收和国际税收的征收和管理。2006年6月,吴江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简称国税六分局)成立,专司吴江经济开发区纳税户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含内资、外资)。2013年11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同里镇合并后,原同里镇的纳税户划至国税六分局管辖 。
(二) 吴江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1994年,吴江市地方税务局成立,由松陵地税所负责吴江经济开发区的地税征收和管理。2003年6月25日,吴江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成立,主要职能为负责吴江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内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等。分局内设征收所、管理一所、管理二所。12月25日,吴江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更名为吴江市地方税务局第九税务分局。
2011年4月25日,吴江市地方税务局第九税务分局与第六税务分局(同里分局)合并为吴江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简称地税六分局)正科级建制,负责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行政区范围内纳税人(除明确由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外)的地方税收、基金(费)的管理和风险评定工作;承担个体税收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协税护税的相关工作任务。内设机构为综合管理股、税源管理股和风险评定股等3个股。
2013年8月1日起,吴江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职能有所改变,由一般基层税收管理分局调整转变为税源应对风险评估分局,其职能主要负责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纳税人的风险应对处理和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
二、税务管理
(一)国税管理
2006年,国税六分局以“规范管理、夯实基础”为主基调,规范税收征收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税务干部队伍管理、税务行政事务管理等相关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科学高效、规范有序、运转协调的内部运行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税收服务上,分局着力开展“减负增效”,减少涉税资料、简并审批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
2007年,国税六分局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4个环节上,抓好税源联动管理,税收工作开始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轨道,税收收入总量突破10亿,其中企业所得税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贡献份额首次突破50%,税收收入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开始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国税六分局通过网站、媒体、公告栏、辅导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外宣传,全方位宣传新税法,主动帮助纳税人准确解读新税法。是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分局牢固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税收发展理念,以服务促遵从、以服务促税收,进一步提高税源税基管理水平。
2009年,国税六分局以克服金融危机为主基调,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完善重点企业分户管理台账,深化重点税源企业和行业的管理力度,管理力度有效增强。在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有所优化,质量有所提高,所得税的收入总量首次超过增值税。
2011年,国税六分局以“三个争创”(国家级巾帼文明岗、苏州市文明单位、五好和谐基层单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落实、创新提醒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纳税服务举措,争创目标全部完成,管理一科通过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的验收。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被纳入“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六分局狠抓落实,近300户“营改增”纳税人完成国地税的移转和纳税申报,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
2013年,国税六分局以税收执法责任制平台为依托,纠正工作中的差错,规范各类税收业务操作;以绩效管理平台为依托,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
表9—2 2006~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分税种税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税收收入合计 |
增值税 |
消费税 |
企业所得税 |
2006 |
76237.76 |
49793.73 |
0.07 |
26443.96 |
2007 |
99911.34 |
56928.08 |
0.06 |
42983.20 |
2008 |
112228.73 |
64275.33 |
17.17 |
47936.23 |
2009 |
117883.13 |
38315.97 |
17.92 |
79549.24 |
2010 |
167341.52 |
56489.24 |
31.55 |
110820.73 |
2011 |
166664.56 |
53818.06 |
33.88 |
112812.61 |
2012 |
198593.50 |
70333.35 |
19.64 |
128240.51 |
2013 |
213336.11 |
73823.39 |
14.84 |
139497.88 |
表9—3 2006~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分经济类型税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税收收入合计 |
内资企业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个体经营 |
其他 |
2006 |
76237.77 |
4656.51 |
8767.86 |
62566.40 |
247.00 |
— |
2007 |
99911.34 |
6026.92 |
8641.41 |
83360.46 |
1882.55 |
— |
2008 |
112228.74 |
12219.67 |
12744.22 |
84372.38 |
2892.47 |
— |
2009 |
117883.13 |
9863.08 |
21544.19 |
84627.91 |
1847.95 |
— |
2010 |
167341.52 |
19237.96 |
41692.08 |
103204.88 |
3191.52 |
15.08 |
2011 |
166664.56 |
20838.51 |
64935.00 |
77647.75 |
3242.94 |
0.36 |
2012 |
198593.50 |
28755.06 |
72150.50 |
94659.19 |
3005.84 |
22.91 |
2013 |
213336.10 |
49275.79 |
82334.60 |
78261.05 |
3418.62 |
46.04 |
(二)地税管理
2003年,地税六分局规范骨干企业的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针对开发区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化建设不断升温的形势,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并对建筑行业税收实行分类管理。是年,地税收入5878.82万元,其中营业税2218.55万元,内资企业所得税528.37万元,个人所得税1746.52万元,其他税种1161.14万元,专项收入224.24万元。
2004年,地税六分局加强主体税种征收管理,做好个人所得税的按月扣缴和专项检查;强化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税收监控;加强对各项基金、费(特别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做到与税收工作同布置、同落实。是年,地税收入13981万元。
2006年,地税六分局建立TRAS重点税源三级监控网络,把上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全部纳入监控网络,对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税源户实行动态管理。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全额代扣代缴软件。是年,地税收入33731万元。
2008年,地税六分局深化税源改革,创新“税源覆盖式”管理方法,实现户籍管理信息共享,完善税源社会化综合治理网络。发展网上业务,简化工作流程,完成CA认证推广,为取消纸质申报资料做好准备。
2009年,地税六分局启用省级大集中系统3.0软件。
2010年,地税六分局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随时了解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跟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进度和预售情况,比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情况,掌握税收动态,达到收入平衡。加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登记建档、评估约谈、年度结算、离境清税”的汇算清缴制度,全年有2449人次通过汇缴补税113.22万元。加强对建筑项目管理,对完工项目进行项目清算,共计清算项目356个,占全市项目总数的二分之一。加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房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共计清算17个房产项目,补征土地增值税4494.27 万元。
2012年,地税六分局3.0征管系统内日常涉税事务 6011项,基本做到应对正确及时;依托征管风险预警平台,消除税收征管预警1232项,减少税收管理风险。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58户纳税人逐户核实,确定235户企业实现“营改增”。
2013年,地税六分局以风险排查为核心,提高稽查案源选取的准确率,优化稽查绩效。针对“新国五条”引发的存量房交易高峰,启动应急机制,整合申报材料,重组办税流程,应对办税高潮。
表9—4 2008~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地税总收入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其他税种 |
|||
合计 |
国有股份制企业 |
集体私营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
2008 |
116857 |
27153 |
49765 |
1783 |
6342 |
41640 |
39939 |
2009 |
155598 |
29502 |
81862 |
2425 |
4254 |
75183 |
44234 |
2010 |
199534 |
36096 |
113587 |
3111 |
10354 |
100122 |
49851 |
2011 |
250723 |
49417 |
123031 |
8629 |
11454 |
102948 |
78275 |
2012 |
275224 |
54665 |
134825 |
8800 |
13687 |
112338 |
85734 |
2013 |
294590 |
54488 |
148831 |
12448 |
22839 |
113544 |
91271 |
(三)财税管理
2003年,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税收收入706.53万元。此后,税收收入逐年增多。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财政部门税收收入260149万元。
1.建筑营业税
2003年3月,为加强对吴江经济开发区内各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其经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经协商,吴江市地方税务局同意在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设立建筑业营业税代征点。征收对象及范围为凡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征收建筑业营业税的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水利、供电、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在支付工程款时对营业税及其附加实行扣缴。扣缴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划入纳税专户,每月向市地税局松陵分局汇算清缴。2003年4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代征点共开具发票金额116467万元,代扣税金4540万元。2006年,建筑营业税通过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财务中心进行代扣代交,全年开具发票全额45270万元,代扣税金1534万元。2010年5月起,建筑营业税由吴江地税六分局负责征收。
2.商品房销售契税及二手房交易契税
2003年,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对各房产开发公司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商品房销售契税代征点。是年,商品房销售契税收入323万元。2004年5月起,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对划归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实行代征,商品房销售契税仍由各房产开发公司代征。是年,共征得商品房销售契税和二手房交易契税482.08万元。
2005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契税要求财政部门实行自征的规定,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终止委托代征,实行自征。并在此基础上,专门派1名工作人员与松陵财政所联合征收,有利于契税税源的划分。2010年5月起,商品房销售契税及二手房交易契税由吴江地税六分局负责征收。
3.土地契税
2002年12月起,土地契税由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征收。2004年10月,委托吴江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征收内资企业地块的土地契税。2010年5月起,土地契税由吴江地税六分局负责征收。
4.农业税
2002年,农户应收税费143.1万元,收缴率98%。2003年、吴江市为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对农业税征收办法进行改革,实行村级代缴,市、镇政府补贴,农业税不再向农户直接征收的办法。吴江经济开发区农业税征收全部由开发区财政承担。是年,农业税应征面积3160公顷,由开发区财政补贴并由村代缴农业税222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村资金51万元。2004年,农业税应征面积3043.8公顷,应纳税136.6万元,先减后征(12%)16.39万元,实际税额120.21万元,由财政资金直接支付。2005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取消农业税费。
5.个体税
2008年起,吴江经济开发区在税务机关授权范围内行使个体税代征权。是年,吴江经济开发区成立协税护税工作办公室,负责个体税的征收工作。
三、纳税企业评选
在市政府公布的2002年度外税前20名企业名单中,吴江经济开发区占11家,其中苏州港龙光缆有限公司以两税入库2301.5万元居首位。
2003年度外税前10名企业名单中,吴江经济开发区占5家,分别是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中达电子零组件(吴江)有限公司、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苏州滨川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达光电工业(吴江)有限公司。
2004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4家,均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大同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亚旭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泽康科技(吴江)有限公司和泰金宝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2005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4家,均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大同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亚旭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其中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被苏州市政府评为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大户。
2006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4家,均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大同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和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2007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5家,其中4家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华冠通讯(江苏)有限公司和中达电子零组件(吴江)有限公司。其中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被评为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先进企业。
2008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5家,均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大智资讯配件有限公司、亚旭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和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其中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继续被评为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先进企业。
2009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5家,均在吴江经济开发区。分别为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大昶电脑配件(苏州)有限公司、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和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
2010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中,外资企业有4家,均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为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瑞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和中达光电工业(吴江)有限公司。